引 言
为保障录音、录像类电子档案的真实性、可靠性、完整性和可用性,系统有效地记录其管理过程,特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录音、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实体及其元数据构成,涉及录音、录像类电子文件形成、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、接收、利用、转换、迁移、处置等全过程,可指导录音、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的捕获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、数字档案馆应用系统相关功能的研制。
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.pdf